凡参加高教自考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主考院校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合格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北京城市学院高教自考学部学业证书,作为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凭证。我校该证书社会信誉度很高,已被德、英、马、新等国一些大学承认。
实施人才评价制度,即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品德、知识、能力等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建立档案,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
学习优良、外语水平较好的学生,学校可选送到德国、马来西亚、瑞士等国家的友好合作大学留学。
北京城市学院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办公室,开展应聘技能指导和培训,并经常邀请各用人单位到学校开办现场招聘会,加强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全方位增强毕业生就业能力和竞争能力。
专科研院所优秀毕业生可留在“毕业后流动工作站”边学习边工作,经考核优秀者,可聘用留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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